川內高校招生加分政策調整概覽
來源:四川職高信息網 時間:2024-09-10 15:52
川內高校招生加分政策的調整概覽,主要涉及加分項目的保留與調整、分值的變化以及享受加分政策的資格條件等方面。以下是對當前政策調整的一個詳細概述:
一、保留項目且分值不變
- 烈士子女考生:加分分值為20分。
-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(原大軍區)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:加分分值為20分。
-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:加分分值為10分。
二、保留項目但分值減少
- 歸僑、歸僑子女、華僑子女以及臺灣省籍考生(含臺灣戶籍考生):從2024年起,加分分值由10分統一調整為5分。
三、項目和分值都有調整
1. 地區與民族考生加分調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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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2024年起:
- 部委屬、外省屬高校錄取時:阿壩州、甘孜州、涼山州等“三州十七縣兩區”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25分、其他批次50分、藝術體育類專業35分統一調整為20分;漢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10分、其他批次25分、藝術體育類專業20分統一調整為10分。
- 省屬院校錄取時:上述地區的加分分值在2024年保持不變,但從2025年起,享受民族地區高考加分的考生資格條件需調整為“高中階段在實施區域內具有連續三年完整戶籍、學籍和實際就讀(不準掛學籍)”,即需要“三統一”才能加分。
2. 其他加分政策調整
- 攀枝花市東區和西區的考生:從2024年起,在部委屬、外省屬高校錄取時不再享受民族地區加分政策。
- 所有加分項目及分值:均不適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、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。
- 同一考生加分累加:如果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,其加分分值不能累加,只能選擇其中最高一項分值計入投檔成績。
四、其他優先錄取政策
除了上述加分政策外,還有一些考生可以享受優先錄取政策,如:
-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、殘疾人民警察: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,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。
-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、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: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。
- 軍人子女:根據具體條件,如榮立二等功以上、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等,可享受優先錄取政策。
綜上所述,川內高校招生加分政策在保留部分項目的同時,對部分項目和分值進行了調整,并加強了享受加分政策的資格條件審核。這些調整旨在更加公平、公正地選拔優秀人才,促進教育公平。